5月5日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《全国花卉业发展规划(2022—2035年)》(林生发〔2023〕39号)。 《规划》以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花卉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等国家和行业指导性文件为依据,内容包括发展形势、发展思路、发展战略、发展布局、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6个部分。 《规划》提出了推进花卉种业自主创新、完善花卉产业链供应链体系、强化花卉科技创新驱动、提升花卉质量、加快花卉产业数字化、注重花文化引领、推动花卉消费升级等7个方面的发展战略,对全国花卉生产和市场进行了布局,明确了强化花卉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、加强花卉种业创新平台建设、推动现代花卉产业基地建设、完善现代花卉市场网络建设、优化现代花卉信息化体系、健全花卉标准和质量监督体系、提升花卉职业技能教育质量、培植花卉发展新业态、办好重要品牌活动、加大花文化普及推广力度、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等11项发展重点。 《规划》强调,加强花卉品牌打造,提升品牌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。推动企业发展个性定制、规模定制、高端定制,推动产品供给向“产品+服务”转变、向中高端迈进。鼓励地方政府和龙头企业争创驰(著)名商标、申请地理产品标志,加强花卉产品的包装、品牌、形象设计,弘扬品牌文化,加大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创建力度,利用政府和社会力量宣传、推广、维护品牌,惩治品牌侵权行为,塑造“中国花卉”优质品牌形象,以民族花卉品牌的软实力,助推我国花卉业高质量发展。 《规划》提出,加快推进我国花卉品牌建设,建立区域性和专业性品牌花卉生产体系,扩大品牌花卉生产规模和供应能力。重点建设一批月季、牡丹、兰花、茶花、杜鹃、梅花等中国特色花卉及花坛花境和城乡景观用花卉生产基地,推动中国传统名贵花卉产业发展。培育一批花卉龙头企业,增强我国花卉综合竞争力。 《规划》的发布,为贯彻落实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花卉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提供了实施指南。 |